禁忌:
局部有严重感染者禁用。
注意事项:
1. 对本品过敏者及皮肤结核、梅毒或病毒感染者(如疱疹、牛痘、水痘)禁用。
2.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、鼻等)。
3. 避免在细嫩皮肤及面部过长时间使用,疗程应限制于3-4 周内,以防止可的松
类药物对皮肤的损伤(如萎缩、毛细血管扩张、紫纹)。
4. 用药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。
5. 孕妇,特别是妊娠3 个月内的孕妇禁用。
6. 本品不推荐小儿面部使用。
7.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。
8.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不良反应:
偶见过敏反应。